浙江农林大学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诚聘博士后

2018-03-20 17:36 来源: 浙江农林大学 作者: liuxuehr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唯一的省属本科农林类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依托浙江农林大学建设的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17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建立,是全国林业系统唯一独立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也是浙江省省属高校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重点围绕亚热带林木种质创新与繁育、亚热带林木栽培生理与品质调控、亚热带森林经营与生产力提升、亚热带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与利用等4个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实验室现有固定科研人员53人。2017年,实验室新增各类科研项目10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8项、省部级项目20项、国际合作项目1项、横向项目64项;实到经费4870万元;主持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3项;发表SCI、EI收录论文60篇(1区SCI论文12篇)、国内一级期刊论文28篇;出版著作6部,其中外文专著2部。整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为了建设国内一流的森林培育研究平台,为国家“两山”理论提供技术支撑,实验室面向海内外诚聘博士后英才! 

一、招收对象及要求 

1. 非在职博士后。 

2. 具有林学、生物学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国籍不限。 

3.具备较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期刊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累计影响因子大于5.0,或单篇影响因子大于3.0的SCI期刊收录论文1篇(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岗位职责 

1. 服从管理,潜心科研,认真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各项研究和工作任务。 

2. 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申请。 

三、待遇 

1. 在站期间,年薪(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作补贴等)20万元(税前)。外籍博士后待遇参照国内博士后标准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2.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的工作补助。 

3. 科研奖励政策:在站期间成功申请课题、发表论文等成果,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奖励。 

4. 职称申报:在站期间可根据规定评聘相应的职称。 

5. 住房:在站博士后人员可选择入住校内教师公寓或住房补贴(原则上24个月)。 

6. 落户: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规定落我校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流动落暂住户口。 

7. 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经考核优秀并按师资引进留校工作的,可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四、考核与出站 

1. 以“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的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其中二区以上论文1篇。 

2. 完成出站答辩等相关事宜。 

五、应聘方式与程序 

1. 有意向者可直接联系合作导师,导师信息详见: 

http://sklss.zafu.edu.cn/index.htm;或http://yjszs.zafu.edu.cn/teachers/0104/43/

申请人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博士后人员申请审批表》连同学历、学位证书和代表性论著等材料,随时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 

2. 经初审拟考虑接受申请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面试考核和评议并报校博管办。校博管办审核同意为拟招收人员,并通知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申请。 

联系方式: 

流动站电话:黄老师 0571-63732757 

实验室电话:李老师0571-63873529 

博管办电话:鲍老师 0571-61067679 

材料发送地址:20140066@zafu.edu.cn 

投递简历时请注明信息来源于留学人才网-liuxuehr.com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审批表

浙江农林大学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8年3月5日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