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招聘启事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10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依托“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面向国内各高校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招聘博士后创新人才。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内容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员。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招聘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博新计划”相关要求实施招聘,申请人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报,经国家评审入选“博新计划”人员,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聘用为“博新计划”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哈工大人[2020]324号)有关规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经学院审核同意,按助理教授聘用。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新近进站或2021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1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三)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0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年1月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四)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非涉密项目,并且属于我校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情况信息详见:http://rsc.hit.edu.cn/2019/0711/c10906a227970/page.htm)。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六)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八)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九)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1.填写《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2、附件3)。
3.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申请人将申请书和其他申请材料交由博士后流动站进行保密审查,并由流动站出具《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附件4)。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2月20日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书》内容,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身份材料扫描件、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和必要扫描件,并将在线生成的《申请书》及上传的其他申请材料网上提交。
2.《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扫描件(PDF文件格式)发送电子邮箱postdoctor@hit.edu.cn,邮件标题格式:2021博新计划+姓名。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3月20日。
(四)学校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3月21日-30日,学校审核汇总申请材料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保密要求
(一)“博新计划”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三)“博新计划”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未经博士后流动站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四)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传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五)外校申请人申请材料的保密审查,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或博士后流动站有关人员协助办理。
(六)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或博士后合作导师责任。
六、本校博士毕业生须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校博士毕业生,依托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申请“博新计划”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能超过40%。如上述情况申请人员总比例超过40%,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依照比例要求和评审结果确定可申请人员名单,对未入选可申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博新计划”申请予以驳回。
七、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专家评审指标
详见附件5。
联系人:刘堃
联系电话:0451-86418561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1年1月21日
原文出处:
http://rsc.hit.edu.cn/2021/0121/c10954a25121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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