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4年招聘博士后公告

2024-04-15 15:05 来源: 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作者: liuxuehr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文化遗产学院)源起于学校1942年设立的史地专修科,办学历史悠久,学科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术积淀深厚,是学校冲击“双一流”的揭榜学科。学院形成了从本科到博士完备的学位教育结构和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历史学、档案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化遗产、考古学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历史学、档案学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中国史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中国史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中国史、世界史、信息资源管理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中国史学科入选“十二五”湖北省重点学科、“十四五”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主干学科。现有教职工74人,其中教授19人(二级教授3人,三级教授3人),副教授23人,博士生导师15人。有国家级人才2人,省级人才8人。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当代文化研究中心、万里茶道研究院、湖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中国长江文化研究院、江汉文明考古研究中心等学术平台。为吸引更多青年才俊参与学院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中国史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依托“万里茶道茶业资料搜集整理与研究”“西南各民族水文化调查与研究”“石家河遗址发掘报告”“不结盟运动文献资料的整理、翻译与研究(1961-2021)”“海内外江汉关档案资料搜集整理与研究”等重大课题常年招聘相关学科博士后,诚邀海内外优秀青年博士进站开展科学研究。

一、招收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含)以内。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科研实践背景,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的研究方向相近或一致,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的潜力。

4.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进站条件。

二、岗位类别

1.精英博士后

入选国家级博士后人才项目;或博士毕业学校为全球大学排名前150位高校;或近4年以第一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等主刊中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子刊或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中文一类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全球大学排名以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或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参考(排名满足其中一个榜单即可)。

2.骨干博士后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毕业,发展潜力较大、学术能力较强的优秀博士。

三、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

在站期间实行年薪制(税前),包含基本工资、公积金、绩效工资等,其中精英博士后年薪25万元,骨干博士后年薪20万元,分12个月发放。支持学院和合作导师从科研平台、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等经费中给予博士后人员一定工作绩效。

2.出站奖励

出站考核达到相应等次另享受一次性浮动奖励绩效,标准为优秀等次20万元、合格等次10万元。

3.职业发展

出站考核达优秀等次、满足湖北大学专任教师公开招聘条件者,可直接申请应聘正式编制教职;可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福利保障

享受湖北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同等福利待遇。学校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博士后享受校内职工公费医疗待遇;此外,学校建有附属幼儿园、小学及中学,可为子女提供“一条龙”式优质教育。

5.政策支持

学校大力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湖北省各类项目,提供一对一申报指导,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计划”、“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资助项目”等,入选项目者所获资助与学校薪酬可叠加享受。

四、进站流程(具体要求见湖北大学人事处主页“博士后管理”栏)

1.申请者将《湖北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和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的材料发送至招收单位。

2.招收单位经考核确定接收意向后,申请者准备相应申请材料并报校博管办审核。

3.校博管办审核通过并确定招收岗位类别后,报省博管办审批。

4.省博管办批准入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韩老师,027-88663837,75875107@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博士后招收网”)。

原文出处:

http://lswh.hubu.edu.cn/info/1074/10281.htm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