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24年博士后招收公告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是我国体育院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学科布局涉及教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体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新闻学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设有体育、新闻与传播、国际中文教育、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应用心理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全国首个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体育学一级学科及所辖全部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拥有1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1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和1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设学科;体育学科整体水平在前5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均名列榜首。
学校现有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体育科普基地、1个北京市哲社科基地、2个国家体育总局科研基地、1个体育科学学会培训基地、中国体育战略研究院等4个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高端智库。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为全面加强博士后培养工作,深挖高层次人才“蓄水池”,现诚邀全球优秀人才加盟北京体育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相关工作,共同谱写体育强国建设事业新篇章!
一、招收类型
1.师资博士后。由学校各教学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在站培养,以承担教学、训练任务为主。
2.科研博士后。由学校各科研平台(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在站培养,以承担科研任务为主。
二、招收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具有开展相关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心条件。
3.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岁。
4.所学专业须与博士后研究方向相关,或对所报研究方向有足够的学科背景支持和一定的研究积累与研究设想。
5.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北京体育大学以外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需全职在校完成博士后工作。
三、在站时间和薪资待遇
学校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薪资待遇按全额资助和自筹经费两种方式执行。全额资助向体育学相关学科倾斜,薪资待遇不低于16万元/年,另提供博士后租房补贴4万元/年。自筹经费博士后由博士后申请人、招收单位或合作导师通过多种渠道自筹经费,学校不予经费支持,具体可按协议执行。
四、招收程序
(一)个人申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博士后申请人员根据自身专业方向、条件和意愿联系合作导师,向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北京体育大学博士后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专家推荐信2份,留学归国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1封国外教授专家推荐信。
4.教学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等)。
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进站时或进站6个月内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提交人员应予以退站;社会在职人员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
(二)教学科研单位考核
教学科研单位对博士后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议,并对拟招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学校进行复核。
(三)学校考察和审批
学校将安排复核通过人员进行体检和综合考察,并依据教学科研单位考核意见及博士后申请人员体检、综合考察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体育大学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办公楼114室
联 系 人:梁老师
咨询电话:010-6298925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博士后招收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全年有效,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北京体育大学
2024年5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s://rsc.bsu.edu.cn/ggl/d27f0b1434e94de39dc7fb534e53fb6a.htm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