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招聘公告

2024-05-22 11:36 来源: 东莞理工学院 作者: liuxuehr

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省唯一省市共建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坐落于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毗邻华为总部松山湖基地和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背靠中国散裂中子源、南方先进光源等国之重器,由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

学校重点打造智能制造、绿色低碳、创新服务三大学科专业集群,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资源与环境、机械、国际商务、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021年5月,学校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化学工程、电路与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工程、环境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6个广东省重点学科,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土木工程等4个学科纳入广东省教育厅“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工程科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0个学科上榜上海软科2023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学校连续五年蝉联校友会网中国应用型大学排行榜首,位列2023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第141位。

学校于2014年获批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华南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暨南大学合作联合招收博士后。近年来,学校把握“三区叠加”历史发展机遇,积极围绕国家和省市科技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强校”首位战略,发挥高端人才聚集效应,持续加大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能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的专职科研人才队伍,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

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品德过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 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不超过 3 年);

3. 年龄未满3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经合作流动站同意可适当放宽;

4. 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水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具体业绩条件

博士后的招收分为A、B两类,各类博士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相应业绩条件。

1.A类博士后: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 C 类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 1 篇及以上;

2.B类博士后:学科背景、学术研究能力和研究方向符合合作导师要求。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

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博士后申请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发至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学院**(导师)博士后+博士后招收网”,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附件2);

2.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

4.海外工作经历,如海外博士后、访问学者经历等;

5.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6.发表或已录用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二)合作导师及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对博士后申请人的政治素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进行全面考察,将审核通过人选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三)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并为同意进站的各类博士后人选办理入站相关手续。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一)A类博士后税前年综合收入48万元以上(最高可达88万元),B类博士后税前年综合收入40万元以上(最高可达80万元),具体为:

1.年薪:A 类博士后税前年薪 28万元,B 类博士后税前年薪不低于 20 万元(税前年薪,含五险一金单位需缴纳部分);

2.国家、省市相关资助:市财政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2年;世界排名前200的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分2年发放,市财政按照“待遇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再1:1给予配套资助。

(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周转住房,免收在站期间(二年)房租。

(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费基本额度由学校承担,同时鼓励基地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在基本额度的基础上叠加。基本额度标准为:

1. A 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10万元、8 万元;

2. B 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6万元、4万元。

(四)学校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省、市各类资助项目,支持博士后申报东莞市特色人才;入站后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自然科学类8-18万元,人文社科类5-15万元),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市财政按1:1给予配套资助。

(五)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籍迁入学校,其未成年子女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由学校协助联系入托、就学。

(六)博士后可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评审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五、发展前景

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教师引进条件的,可申请按人才引进政策优先引进到学校相应岗位工作:

(一)博士后出站后可按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聘用到高层次人才岗位;

(二)A类博士后出站后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指标内,且达到准聘岗位引进条件的,按准聘-长聘制岗位序列快速审批通道引进。A类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的或考核合格经综合评议业绩较为突出的,其博士后期间的业绩视为已完成该岗位序列的第一个聘期的任务,直接进入准聘-长聘制岗位序列的第二个聘期。

(三)B类博士后出站后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指标内,且达到准聘岗位引进条件的,经遴选并经学校审定同意后聘用到准聘岗位序列。

对出站后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市财政分5年给予共50万元出站资助;对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留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共40万元住房补贴。

六、联系方式

(一)各二级组织机构以及校内合作导师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人力资源部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1号

咨询电话:刘老师,0769-22862182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附件: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及联系方式(最新20240511).xlsx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最新版20231229.docx

原文出处:

https://rs.dgut.edu.cn/info/1042/37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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