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3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信息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司局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地处上海,执行中央编办、司法部赋予的“司法鉴定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全国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技术指导;司法鉴定高端人才的培养培训;以及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
研究院设有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化学、微量物证学、文件鉴定学、声像鉴定学、痕迹鉴定学、电子数据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制度与法规等专业。办有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司法鉴定》和《法医学杂志》,英文期刊Forensic Sciences Research。
科学研究是研究院的基础工作。长期承担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司法部和上海市科委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牵头主持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系统毒物分析、毛发中毒药物鉴定、有毒动植物鉴定、死亡原因鉴定、伤病关系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鉴定、男性性功能鉴定、听觉视觉功能鉴定、复杂亲缘关系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声纹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研究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某些领域已达国际先进水平。
同时,研究院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的技术平台,承担司法鉴定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的研制,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技术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2009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2010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9年获批建设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
今年起,研究院继续牵头主持“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研项目的实施过程及研究成果对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科技水平和推进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对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水平,保障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将发挥积极作用。为此,迫切需要引进高素质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充实研究院科研人才队伍。
根据研究院事业发展和科研工作的需要,2023年研究院继续与有关高校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均可申请到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研究方向、招收人数及专业要求
研究方向 | 招收人数 | 专业要求 |
新精神活性物质、代谢组学、网络药理 | 1 | 药学、化学 |
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分离分析 | 1 | 药学、化学 |
法医精神病学 | 1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法医精神病学 |
三、申请手续与审批程序
申请者如实填写《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点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r@ssfjd.cn 信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博士后申请+留学人才网”)。
研究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通过者将如下材料邮寄至院。
1.本人简历(含学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目录);
2.博士学历、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博士学位证书还未拿到,须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学位办公章的答辩决议书);
3.博士论文(未完成的提供提纲),代表作复印件;
4.科研成果证明;
5.两名本学科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在境外留学博士应有至少一位境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推荐信,并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推荐信及有关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7.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组织初审通过者进行面试考核。
确定拟进站博士后人员名单,按国家和研究院相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
四、博士后待遇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按照研究院同等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实际需要,研究院为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按月提供住房补贴,具体采取形式由工作站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合同(协议)时协商确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竺申哲、于忠
联系电话:021-52362191
电子邮箱:hr@ssfjd.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组织人事处,邮编:2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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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www.ssfjd.com/Info/Info.aspx?ID=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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