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4年招收简章

2024-04-09 08:59 来源: 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 作者: liuxuehr

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4月,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院,是我国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多型号动力系统综合试验基地。承担研制和生产了国内大部分运载火箭、卫星飞船等航天器上使用的液体推进剂产品。形成了氢能综合利用、功能材料、特种设备与工程三大业务板块,产品技术及质量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拥有航天液体推进剂研究中心和航天绿色推进剂研究与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与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流动站长期合作。近年来,聚焦航天液体推进剂高能化、绿色化、凝胶化发展方向,多款新型液体推进剂实现了工程化应用,为航天先进液体动力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

招收条件及研究方向

1.已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在站期间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任务,能够全职在工作站开展科研工作。

3.主要面向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含能材料等专业,研究方向符合所新型液体推进剂/含能材料发展规划、数字化转型的需要。主要研究方向如下:

(1)含能材料结构设计和性能预测;

(2)凝胶剂设计及在液体推进剂中的应用技术;

(3)高能量密度/吸热型碳氢燃料技术。

薪酬待遇

1.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所同岗位同条件人员工资标准,初期薪酬及补贴不低于25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依据属地政策协助博士后办理配偶随迁进京手续。

2. 所提供博士后单间公寓,收费标准按所有关规定执行,第一年150元/月,第二年起200元/月。

3.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凭国家人社部博士后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办理其子女入托、入学的有关事宜,享受当地常住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

4. 在站期间对于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人员给予奖励。

5.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科研任务、表现优异且有意愿留用的,出站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可留所工作。留用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计算所龄,出站后可凭在站期间业绩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报名时间

自招收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申请,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工作站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进站考核。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扫描件(在读博士生暂未授予学位的可以提供通过答辩的证明),留学博士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个人简历(含全部学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介绍等信息)。

3.个人主要成果,包括博士毕业论文、专著、论文、专利授权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附件,名称格式为:博士后+姓名+所学专业+应聘研究方向。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员将申请材料发至casc101tjj@126.com

联系人:孙老师 010-68191804;陈老师 010-6837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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