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5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信息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司局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地处上海,执行中央编办、司法部赋予的承担“司法鉴定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全国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技术指导;司法鉴定高端人才的培养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职能。
研究院设有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化学、微量物证学、文件鉴定学、声像鉴定学、痕迹鉴定学、电子数据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制度与法规等专业。办有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司法鉴定》和《法医学杂志》,英文期刊Forensic Sciences Research。
科学研究是研究院的基础工作。长期承担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司法部和上海市科委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牵头主持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三五”“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系统毒物分析、毛发中毒药物鉴定、动植物有毒成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伤病关系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鉴定、男性性功能鉴定、听觉视觉功能鉴定、复杂亲缘关系鉴定、文件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司法鉴定制度和文化研究等方面处于国内尖端行列,某些领域已达国际先进水平。2009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2010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年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验收。2023年入选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单位。
司法鉴定是研究院的主要职能。作为司法鉴定的“国家队”,主要承担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构送检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涉外案件的司法鉴定。同时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行政执法、民事纠纷、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技术检验和技术鉴定。年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司法鉴定案件量约2.5万例,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获得“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等荣誉。
教育培训是研究院的基本任务。作为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与复旦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西医科大学等30余所高校联合培养司法鉴定硕士、博士研究生,促进了我国司法鉴定行业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每年开办10-15期专业培训班、对近2000名在职司法鉴定人开展继续教育。新发展阶段,研究院结合“互联网+”构建司法鉴定继续教育培训新模式,积极开展线上培训,为全国司法鉴定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技术指导是研究院的重要职能。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的技术平台,承担司法鉴定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的研制,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技术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2018年获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至2023年底,牵头研制并获颁的司法鉴定国家标准20项,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共207项;荣获2020年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2022年起承担“上海市标准化创新中心(司法鉴定)”建设;2022年牵头研制的《亲权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23—2018)》获首届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自2005年以来,经国家认可委和司法部同意,组织开展年度司法鉴定行业能力验证活动,实施鉴定质量评估,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持,推进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发展。2019年起设为国家资质认定司法鉴定行业评审组秘书处,开展的司法鉴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承办的“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等工作为行业的公信力提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进入“十四五”以来,研究院各项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科研项目的实施过程及研究成果对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科技水平和推进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对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水平,保障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将发挥积极作用。为此,迫切需要引进高素质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充实研究院科研人才队伍。
根据研究院事业发展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我院继续与有关高校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均可申请到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研究方向、招收人数及专业要求
研究方向:法医物证证据解析
招收人数:1人
专业要求:计算生物学、遗传学、法医物证学、分子生物学
三、申请手续与审批程序
(一)申请者如实填写《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r@ssfjd.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申请博士后+姓名+博士后招收网”)。
(二)我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通过者提供如下材料:
1. 本人简历(含学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目录);
2. 博士学历、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若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须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学位办公章的答辩决议书);
3. 博士论文(未完成的提供提纲)及代表作;
4. 科研成果证明;
5. 两名本学科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在境外留学博士应有至少一位境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推荐信,并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推荐信及有关证明);
6.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7. 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组织初审通过者进行面试考核。
(四)确定拟进站博士后人员名单,按国家和我院相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
四、博士后待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按照我院同等人员标准执行。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个人需求,我院为其提供住宿或按月发放住房补贴,具体形式由工作站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合同(协议)时协商确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竺申哲
Email:hr@ssfjd.cn
网址:www.ssfjd.com
电话:021-52362191
通讯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组织人事处,邮编:200063
原文出处:
https://www.ssfjd.com/Info/Info.aspx?ID=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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