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激光制造研究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专聘教师、博士后及专聘科研人员启事
一、激光制造研究院简介
山东大学“激光制造研究院”挂靠机械工程学院,聚焦激光制造的世界前沿科学难题,以基础研究为驱动,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国家需求,推动激光制造学科发展,拥有一支由GF科技卓越青年、国家“WR计划”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学家和核心技术骨干等组成的科研团队。根据研究院学科发展的需求,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聘教师、博士后及专聘科研人员,涉及激光、光学工程、控制、材料、机械、软件、物理等专业,目前研究院主要包括以下5个研究方向:
1.激光与材料作用基础理论:构建跨时空尺度作用机理模型,研究激光与物质跨时空尺度作用过程
2.高性能制造应用基础研究:功能结构的仿真与优化设计;功能结构制造质量、服役性能检测与评估
3.激光光场动态调控原理及技术:激光脉冲时/空/频域整形、光束运动参量精准调控技术
4.激光制造装备与应用:光学/机械/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参量在线检测,以及制造专用工艺开发
5.激光精细制造与健康医疗:仿生结构制造;生物组织修复和再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应聘人应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已获得或即将获得上述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以下岗位:
(一)海外优青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即海外博士不强制要求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
5.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6.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
1.海外博士毕业或2年以上国外工作经历。
2.应聘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符合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相关要求。具体请参阅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招聘公告。
(三)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
1.学术方向符合平台发展需要的主干学科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2.应聘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预聘制及合同聘用制教师
1.预聘制教师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岗位,合同聘用制教师设助理研究员岗位。应聘人应取得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达到应聘岗位聘任要求。
2.应聘研究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研究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助理研究员原则上不超过34周岁(无博士后经历的不超过32周岁)。
(五)专职博士后
1.近3年或即将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在山东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六)专聘科研人员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4周岁。
2.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术能力。具有从事激光加工、装备研发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动手能力强、攻关能力强。
三、待遇及支持条件
(一)海外优青
1.聘任为事业编制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通过绿色通道聘任为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第一层次)。
2.年薪60万元+(不含学校支付的五险一金,约9万元),另可享受代表性成果奖励,综合收入上不封顶。
3.科研经费300-700万元(含国家和省拨经费),首聘期前3年,每年由学校单列保障1个博士研究生指标;学校根据团队建设需要提供足额博士后指标,其中首聘期内可提供不少于1个重点资助类博士后指标。
4.提供安家及住房补助250万元(免税,含国家及山东省补助)。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龙山校区住房一套。
(二)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
1.项目支持期内享受齐鲁青年学者第二层次绩效,另可享受代表性成果奖励,综合收入上不封顶。
2.省拨经费37.5万元,根据岗位聘任情况,另有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龙山校区住房一套。
(三)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
1.聘任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一层次)或研究员(第二层次)
2.年薪30万元+,另可享受代表性成果奖励,综合收入上不封顶。
3.科研经费100万元(含省拨和校拨经费)。
4.提供安家及住房补助30万元。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龙山校区住房一套。
(四)预聘制及合同聘用制教师
1.聘任为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或研究员。
2.享受事业编制待遇,工资标准按山东大学标准岗位待遇执行。
3.学校提供6-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入校后入选“山东大学青年学者未来计划”者,提供启动经费50万元(入选比例较高)。
4.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龙山校区住房一套。
(五)专职博士后
1.特别资助类年薪≥30万,重点资助类年薪≥20万,项目资助类年薪≥12万。
2.享受济南市生活补贴5000元/月,至多24个月;不租住博士后公寓且学校驻地无房产的统招博士后,享受每月800元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学校按照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为统招博士后提供每年1万元科研资助经费,资助2年。
(六)专聘科研人员
1.非事业编制岗位。受聘人员与山东大学签订劳动合同,第一聘期2年,根据工作情况考核合格后续聘。
2.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工资面议,工作成绩突出者根据考核结果增发奖励业绩绩效。
3.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
4.子女可享受山东大学附属幼儿园、中小学优质教育。
5.享受学校和基层工会福利待遇。
6.可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申请职称代评。
7.聘期内可依托山东大学申报各类科研、人才项目。
四、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博士后招收网看到的信息)
马老师,88392989,malilin@sdu.edu.cn
冯老师,13573182625,tlfeng@sdu.deu.cn
原文出处:
https://www.mech.sdu.edu.cn/info/1071/136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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