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博士后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二十三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学校现设23个学院(系),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有本科专业86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群)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2023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学校共80个专业上榜,其中39个专业位居全国前50名,7个专业位居全国前10名。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和智库建设。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3个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50余个。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附属单位有:附属民族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并设有附属第一幼儿园和附属第二幼儿园。我校附属中学为河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河北省首批重点中学,荣获联合国教科文教师教育教席联席学校等多项荣誉;附属实验中小学为河北省示范性高中,荣获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验研究学校和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附属小学荣获全国智慧教育实验校、全国足球特色学校等多项荣誉。
二、博士后岗位类
(一)全职博士后。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与河北师范大学建立唯一人事关系,其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师资博士后。指学校根据师资补充计划,比照教学科研人员的选拔标准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人员。
三、基本待遇
(一)全职博士后参照我校优秀博士人才待遇执行,超过基本工作任务后完成的优秀业绩成果,可享受学校科研奖励。
(二)师资博士后参照我校精英三层次人才待遇执行年薪,超过基本工作任务后完成的优秀业绩成果,可享受学校科研奖励,并补充发放绩效年薪。
(三)全职/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子女入学待遇按在职人员对待。
(四)全职/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学校代扣代缴,共执行2年。
(五)全职/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租住博士后公寓,出站或退站时须退还学校。
(六)全职/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与我校在职教师享有同等的图书资源、实验室和科研资源;可申请教师资格证;可申请参评职称资格等。
(七)部分合作导师可为全职/师资博士后提供一定经费支持,具体可咨询流动站联络人。
四、招收基本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作风正派,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进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其中,师资博士后要求具有高校教师基本素养,自然科学类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5岁,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科研能力在同领域同龄人中处于先进水平,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二)科研成果突出,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论著,或以主研人身份参与国家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达到我校“优秀博士”层次招聘条件;
(三)本校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能作为我校师资博士后培养。
五、招收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外籍人员另需提供已经认证或确认的博士学位证书(需有中文译件)。
(二)单位考察。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对拟招收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组以面试形式对其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所在学院复议后,将拟招收意见报学校博管办。
(三)确定人选。学校审核批准,通过线上办理进站手续,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进行申报,经河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并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准后正式录用。
被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应按时进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进站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拟进站日期前向学校博管办申请延期进站,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四)进站材料明细
申请人办理进站时,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提供给流动站,一份提供给学校博管办。
(1)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注册并填写、提交进站申请;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后网站下载);
(3)《拟接收师资(全职)博士后人员审批表》(附件2);
(4)身份证复印件;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进站时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
(6)博士学位论文和两篇学术研究代表作复印件;
(7)三个月内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8)从固定工作岗位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六、各流动站招收需求、合作导师简介
详见附件1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311-80789895吴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博士后招收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流动站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各流动站招收全职师资博士后需求表.pdf
原文出处:
https://rsc.hebtu.edu.cn/a/2025/04/03/C66611FD10A742A6B7675F4E3E66BD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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